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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关于加班的8个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9-11-1 15:19:20  阅读:1116

前阵子,热搜上有位浙江义乌姑娘

因十一假期突然被单位要求加班直接辞职

引发了社会关注

而大部分人因身在职场

难免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

那么,什么是加班,需要职工同意吗?

时间上有什么限制,如何计算加班费?

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合法劳动权益

小编带您一起了解


关于加班,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01

什么属于加班?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即为加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02

加班需要职工同意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03

加班时间有限制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04

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1.5倍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05

休息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2倍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06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3倍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7

哪些情况下,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8

补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