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天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扫一扫,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18936031323

猎头&招聘Recruitment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南京天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00号中山大厦905室
联系电话: 18936031323
在线QQ :2355471611
 邮 箱 :2355471611@qq.com

行业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社保入税后,5种筹划社保行不通了!
发布时间:2019-8-30 9:26:36  阅读:993
社保入税,对于一直合规据实申报社保的企业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私企来讲,确实可能不是一个“好消息”!


好多财务人员想方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提醒,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不可取方式一:员工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提醒: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不可取方式二:员工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找费用票、甚至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提醒: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不可取方式三:员工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提醒: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不可取方式四:员工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提醒: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不可取方式五:员工工资为8000元,直接按劳务费发放。提醒: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不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申报,企业风险大,职工损失多。请一定要合法、合规、不碰红线。